1.负责规划科科室全面工作,对规划科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管理、实施;
2.协助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学校决定、决议,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职能部门、本部门领导交办的有关任务。
3.负责起草、组织论证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及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和评估;
4.负责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编制、申报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汇总和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5.熟悉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就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相关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
6.负责落实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统筹、协调、督促及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
7.聘期内主笔起草以学校形式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一项以上或发表一篇与岗位职责相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参与)。
8.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报告等工作文稿;
9.负责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印鉴管理及规划科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10.完成规划科的聘期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