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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17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通知
2017-07-03 17:00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校高等教育研究工作,服务学校地方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和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高等教育研究所拟定了我校2017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于510日面向全校发布。经专家评审,批准“工’‘艺’协同,理实一体的艺术设计专业产教融合实践研究”等15项课题为攀枝花学院2017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一)。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组织开题,认真开展研究,合理使用经费,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确保课题按时结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相应支持,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请各课题负责人注意以下事项:

1、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文件下达两周内填报《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者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

2、高等教育研究所对立项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主要检查课题研究进度、质量情况。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高等教育研究所将撤销或终止该课题并追回已发放的研究经费:

研究成果有严重的学术问题;

研究成果未通过第一次鉴定,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第二次鉴定;
   擅自更改已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计划;

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

延期期限届满仍未完成研究任务;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4、对撤消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5、高等教育研究所对课题成果享有应用、推广的权利。所有立项课题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明“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立项课题(编号:GJ2017-××)成果”字样,否则不作为课题成果结题使用。

6、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完成后向高等教育研究所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提交该课题全套研究资料(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五份)和成果、经费结算清单,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聘请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达到要求的课题予以结题。

附件:1、攀枝花学院2017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者诚信承诺书

攀枝花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0一七月三

附件【2017年度高教研究课题立项通知及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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